窗外的雨勢越來越大了。

我開著95年的黑色小march,
沿著崎嶇的山路,冒著風雨,
兩行雨刷咻咻咻的快速打著。
車子行使在陽明山的巷道內,
門牌11號,在左邊,我尋著印象,找到了妳的住所。
兩層樓式建築,二樓最左邊那個是妳的房間,
房間裡面沒有光線,我知道妳還沒到家。
看著昏暗的房間,我越想越氣,
「妳這女人,不知道又跑哪去混了!」我怒氣沖沖的想著。


我把車停在對面的樹下,
為的就是不要讓妳發現有異狀。
熄了火,拿出早就放在前座的工具,
「哼!遇上我,算妳倒楣!」我邊拿東西邊念著。
為了怕被發現,我還特別買了不是鮮黃色的紫色雨衣,
還有一把一個手掌大的水果刀,
水果刀是用報紙包起來的,
而且報紙很方便取下,我在家中來來回回的試了很多次,
是我包的。


穿上雨衣後下車的我,也不敢按下防盜鎖,
擔心「逼」一聲會吵到附近的鄰居,
我拉了拉頭上的雨衣的帽子,
讓它可以蓋住我的臉,卻又不至於擋住視線,
整理一下快要碰到地板的雨衣下擺,
深怕一個不小心自己被雨衣給絆倒,
雨衣對我來說,一直都很長。


包好的水果刀暗藏在袖子裡,
小心翼翼的看著左右來車,過馬路到對面去,
這時我的穿著打扮,讓我聯想到死神的穿著,
只是這個死神有點矮,而且衣服還有點太大件。

我巧妙的躲在圍牆邊,
剛好一顆刻字的藝術石頭就在我旁邊,
它是我最好的遮蔽物。
加上身上雨衣又是深色的,
一般人遠看可能誤以為這是個垃圾袋,
我很有把握這個位置,只要不出聲,
絕對不會有人發現我的存在。


一切準備就緒後,我看了看手上的手錶,
「很好,11點38分,就快到你的門禁時間了!我看妳什麼時候回來!」
我心理這麼想著。
我蹲在牆邊,仔細的盯著來往的車輛,
小心的做好掩飾,深怕一個不注意被妳發現我的存在。


約莫過了15分鐘,
我聽到了熟悉的機車聲,
沒錯!是妳的紅色R1-100沒有錯,
望著妳熟悉的身影漸漸向前,
熟悉的不只是妳,還有妳身後的--那女人!


此時,我心中的怒火一擁而上,
到達一個隨時會爆發的狀態。
我看著那女人下車,妳把車停好,
今天的她穿著白色的娃娃裝綁著粉紅色的緞帶、
墨綠色燈籠褲加上細跟高跟鞋,
淡色滾邊小花的雨傘似乎想讓人知道她是個弱女子,
撲鼻而來的06年Anna sui洋娃娃香水味,真是令人作噁!
我聞了就想吐!


這時候的她,不知道踩到了什麼東西,
「哎呀!」的叫了一聲,接著就把右腳跟往後勾起來,
轉過身去用手似乎要把鞋跟上的東西取下來,
我心想「好機會!」
於是我便衝出去,雙手
推著她的肩膀,她跌坐在地,
我順勢跨坐在她腰間,右手用力將她的頭向後用力一推,
她已經動彈不了了。
我把手中暗藏好的的水果刀拿出來,
輕輕的一甩,包著的報紙就飛這麼飛落,
我左手掐著她的臉,右手用刀抵住她的脖子,
她試圖想要大喊,但我對她吆喝著
「喊吧!雨這麼大,沒有人會聽到妳的求救聲的!妳敢大叫我讓妳死的更快!」


妳認出了這個身穿紫色雨衣的這個人就是我,
走過來想試圖想要拿走我手上的刀,
「筱琦,妳是怎麼了?有話慢慢說,何必拿刀呢?乖,聽話快放下~」
「混帳!妳還有臉敢這麼說!虧妳說得出口,妳這虛偽的賤人!」
我把刀鋒指向妳,大聲的喊著。

「筱琦,我們真的沒有什麼!她只是我一個朋友而已。」妳解釋著,
而且身體還不斷的慢慢往前移動,
我知道你偷偷接近我,趁機取下我的手中刀。
「閉嘴!還解釋?妳臉皮還真厚呀!」
「朋友?只是單純的朋友而已嘛?妳不要以為我不知道妳們做了什麼!」
「妳們在逛Sogo、衣蝶、天母、101甚至士林夜市的時候,其實我都在場,
我根本沒有打算要跟蹤妳,只是我們有種說不出的緣份,
它似乎帶領著我,讓我那天也想逛街,誰知道剛好妳也在那!」
「妳不要以為我沒看到妳們所做的一舉一動,
有眼睛的路人都會認為妳們是一對!」我生氣的斥責著。
「退回去!!!不然我立刻把她戳瞎!」我怒吼著。
我又把刀指向妳,接著把刀鋒放在她眼睛上方。
我看到妳做出雙手投降的姿勢,
慢慢的倒退往後走到機車那。
「刀放下,刀放下。」妳清聲細語的說著。


我又把刀轉去抵在她的脖子上。
左手更用力的掐了掐她的臉,
用右手背滑過她的臉頰,接著說
「原來就是妳,今天終於見面了!
我看妳也沒比我高到哪去嘛!長相嘛,倒也還算清秀,
皮膚也普普通通而已,還不是都靠化妝品!」
妳用力的扭動著頭,似乎想甩掉我的手。

我把水果刀轉向,用刀背的地方面對她。
並且用刀尖來回的點著她的左右臉,
「怎麼?她平時都親妳哪裡?是這裡?還是這裡?」我說。
她被我弄痛了,痛苦的掙扎,表情十分猙獰。
「呸!妳不配~」我大吼著。
說完便在她白皙的左臉上用刀尖用力的劃出了一個叉叉,
鮮紅的血慢慢的沿著傷口透出來,
「啊!好痛~」她慘叫著。
「痛?妳也知道痛?妳知不知道我的心有多痛!?
妳這一點皮肉傷算什麼?哪能跟我比?」
我右手捶了捶心臟邊說著。


筱琦,玩夠了沒?再玩下去會出人命的!」妳在一旁制止的說。
「該死!妳有種闖出大禍,就要有種自己承擔!」
「況且陽明山的無名屍體不差妳這一具,妳不用擔心」我大喊著。
這時,那女人伸出了左手,試著想要用手擋住我的攻擊,
誰知道她左手掌一伸,在路燈的輝映下,
無名指上的戒指不經意的閃了一下,
「好閃!」我說。
可惡!這女人,這只戒指正是你們在新光的戰利品,
我只是剛好人在誠品,晃過去新光,
就看到妳們兩個在那挑戒指。
還放在無名指,訂婚戒指嘛!?不要臉!
兩千九百八十塊,我記得很清楚。
誰叫妳要在這個節骨眼露出來被我看見,找死!

頓時心中的恨意衝上最高點,
我再也克制不了自己了,
拿起手中的水果刀用力的往那女人胸口刺去,
沒想到竟然沒刺準,刺入她的內衣裡,
「死賤貨!胸部到挺大的嘛!」我喃喃的念著。

這時妳拿著手機,一副要報警求救的樣子,
馬的!我的火氣又上來。
手機?講什麼手機!我最很妳講手機的樣子,
此時我腦中浮現妳跟她手機情話綿綿的樣子,
我再也按耐不住了!

於是又卯足了十二萬分的全力,
瘋狂的往那女人胸口再度刺去,
只聽見她大叫一聲「阿!~不要呀~!」
她的眼珠瞪的圓圓大大的,眼白中帶著血絲,
左手捧著左胸,呼吸由急促轉為靜止,
妳在一旁看傻了眼,嘴巴張得大大的,
胸口的血慢慢的溢出來,她死了。
雨水依舊無情的肆虐著,鮮血就這樣夾雜著雨水,
慢慢的從身體流向地面,
然後漸漸的在水中暈散開,
雨水再度的把地上一攤攤的血水沖刷掉,
直到看不見血色為止。


是的,我殺了一個人。
而且我沒有想到原來殺人這麼容易。


此時下著暴雨的天空,突然出現一道閃電,
一聲如撕裂聲般的巨響劃破天際,
老天爺在怒吼著,彷彿在宣判著我殺人的死罪。



突然,我猛然睜開雙眼。
發現我竟然躺在床上,
手心冒著汗,棉被也被我踢下床,
手機突然響了,是妳打來的。
「喂?」
「我的小睡豬,都幾點啦!妳還在睡?」
「我下課了,不過現在外面下著大雨,等等回去載妳出來吃飯吧!妳準備一下。」


此時,我猛然往牆上的時鐘看去。
發現現在的時間竟然正是---
十一點五十八分。







(待續)







MAY 31 WED 2006 06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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